
图为 2008年1月4日《新华日报》头版
1月4日,《新华日报》在头版刊登《淮安地税:“前台局长”带来阳光高效》一文,全方位报道了淮安市地税局探索涉税审批权改革工作。
近年来,淮安市局确立“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”和“不给税务干部有犯错误的机会”工作理念,进一步突出“创新与发展”、“管理与服务”两大主题,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。在工作实践中,淮安市局坚持“程序最少、操作最简、效率最高、监督最严”的原则,创新纳税服务机制,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。2007年,在全省地税系统率先实施“还责还权于纳税人,取消涉税审批权(法律规定的审批除外),改审批为备案”,取消44项涉税审批权,将原来的“受理、审核、调查、上报、集体评议、审批、评估”七个办税环节,简并为“受理(办结)、调查”两个环节。只要纳税人申报(请)资料规范、完整,前台工作人员就能当场办结延期申报、缓缴税款、购领发票、减税免税等涉税事项。后台工作人员强化事后监督,明确责任,实行跟踪管理。
淮安市局的涉税审批权改革,体现了“科学分权、公开控权、严格制权,社会监权”,并将“制权”这个核心贯彻始终,实现了从一般服务、微笑服务阶段向效率服务阶段的跨越,赢得了广大纳税人的赞誉。 |